2024 年勞動基準法修正案正式上路,涵蓋加班時數上限調整、特休假計算方式變更等重大修訂。本文整理 HR 必知的五大修正重點,協助您確保公司政策合規,避免觸法風險。
一、加班時數規定調整
本次修法針對加班時數進行重要調整,企業需特別注意:
每月加班時數上限
- 一般情況:每月加班時數上限維持 46 小時
- 經勞資會議同意:可延長至 54 小時,但每三個月加班總時數不得超過 138 小時
- 特殊產業: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,得另行規定
違規罰則
違反加班時數規定者,可處新台幣 2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公布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。情節重大者,得連續處罰。
二、特休假計算方式變更
特休假計算方式有以下重點變更:
| 年資 | 原規定 | 新規定 |
|---|---|---|
| 6 個月以上未滿 1 年 | 3 天 | 3 天(不變) |
| 1 年以上未滿 2 年 | 7 天 | 7 天(不變) |
| 2 年以上未滿 3 年 | 10 天 | 10 天(不變) |
| 3 年以上未滿 5 年 | 14 天 | 14 天(不變) |
| 5 年以上未滿 10 年 | 15 天 | 15 天(不變) |
| 10 年以上 | 每年加 1 天,上限 30 天 | 每年加 1 天,上限 30 天(不變) |
重要提醒
本次修法強化雇主主動告知義務:雇主應於每年年初主動告知員工當年度特休假天數,並應於員工到職日、年度開始日後 30 日內以書面通知。未依規定告知者,可處罰鍰。
三、加班補休新規定
加班補休制度有以下修正重點:
- 補休期限:加班補休應於加班日起 6 個月內休畢
- 換算比例:補休時數應與加班時數相同(1:1),不得打折
- 未休完處理:期限屆滿未休完者,應依加班當時之工資計算標準發給工資
- 勞工選擇權:加班後,勞工得選擇領取加班費或補休,雇主不得強制
「加班換補休的選擇權在勞工手上,雇主不能片面決定以補休取代加班費。」
四、彈性工時制度調整
為因應不同產業需求,彈性工時制度有以下調整:
變形工時適用範圍
- 二週變形:每兩週工作總時數不超過 84 小時
- 四週變形:經勞資會議同意,每四週工作總時數不超過 168 小時
- 八週變形: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,得採八週變形工時
實施要件
- 須經勞資會議同意
- 須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備查
- 須於工作規則中明訂
五、職場性別平等強化
本次修法強化職場性別平等保障:
- 陪產檢假:配偶懷孕期間,勞工得請陪產檢假 7 日
- 陪產假:配偶分娩時,勞工得請陪產假 7 日
- 家庭照顧假:每年 7 日,併入事假計算
- 育嬰留職停薪:子女滿 3 歲前均可申請
企業應對建議
- 立即檢視並更新公司工作規則
- 重新計算員工特休假天數並主動通知
- 檢討加班管理流程與紀錄方式
- 更新人資系統的假別設定
- 召開勞資會議討論彈性工時安排
結語
勞基法修正影響層面廣泛,企業應及時因應調整。建議 HR 部門定期關注主管機關公告,並善用數位工具自動化管理考勤與假勤,確保合規並降低人工作業錯誤風險。
Quto 考勤系統已針對本次修法進行系統更新,自動計算加班時數上限警示、特休假餘額通知等功能,協助企業輕鬆符合新法規要求。